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深圳之行(二)
2006-09-11
(二)深圳之行第二天
今天的行程安排是去香蜜湖游玩。
本来也有去欢乐谷的打算,但据说欢乐谷游人太多,玩个项目基本上要排一两小时的队,心想,这样玩一天下来,肯定特别疲劳,明天晚上还要赶火车呢,只好作罢。香蜜湖是楚楚推荐的一个地方,也是一个游乐园,只是没欢乐谷出名,并且每个项目只能玩一次,这样也好,大概下午两三点就能回来,正好可以去海南那儿。
上午还在熟睡当中,就被敲门声吵醒,时间大概为八点半左右,要在学校,这应该算早起了。早餐是两个馒头,这是我最近发现的美食——馒头加榨菜,很喜欢吃,呵呵。边嚼馒头,边看电视,边等楚楚、小强和兄弟过来。大约等了半个小时,丫的这几个还不见call来,愤怒,电话过去催了一下,才知已经出发了。等啊等,又过去了二十分钟,还没来,特愤怒!充满怒火地电话过去,还在路上,丫的又不是步行,这么慢。九点半左右,终于来call了,说已经到了楼下。简单收拾下行装,出发。
到楼下时,这群人到了大概有十分钟,居然说我让他们久等,巨愤怒,差点就发大飙了,想想,算了,这又不是在长沙,不是咱的地盘啊,等这群人国庆回去,嘿嘿,看我怎么折磨他们!哈哈哈。
一起来的还有楚楚的mm,这姑娘我老早就见过pp了,但见到真人,还是震撼了一小下,有三个感触:1、比我漂漂;2、年龄也太小了吧;2、死猪头就那样也能找个美女?唉,看来傻人有傻福啊。
公车倒不慢,也没塞车,可还是坐了一个多小时才到目的地,下车的时候对深圳的好感又少了三分,这么大的城市,去哪里都要这么久,还不如长沙。我很惊奇地发现,我居然处处拿深圳和长沙做比较,并且觉得长沙是如此地可爱,可之前我是多么痛恨长沙多么想逃离那个待了将近七年的城市啊,看来感情真的是可以培养的,对一个人如此,对一个城市亦如此。
天公不作美,到目的地时天空突然乌云密布,一场大雨将至。问了售票处,得知如果下雨的话游乐项目一律不开放,看来运气不佳,只能返回了。还没走到搭车的地方,雨淅淅沥沥地开始下了,旁边只有一家类似度假村的可以避雨的地方。从房子的豪华程度来看,进去消费一定很贵。到底进不进?进的话又要花几张老人头了,不进的话难道就在树下躲雨?万一打雷的话,不就玩完了。思索再三,并且还派了楚楚和八戒当先锋探路,最终还是决定:进!丫的,继昨天酒楼fb之后,我再一次踏入这种豪华的场所。
瞅了菜单半天,终于挑出一些尚可以忍受的价格的菜来,一碗面汤,二十五;一碗素菜,几十多(忘了具体价格);等等等等。虽然贵,但这地方真的不错,整个房子都是陕北风格的装修,每个房间都以窑洞命名,屋里还有大树、玉米、南瓜之类的装饰品,很有感觉的说。屋中间是一个大圆台,供表演用的,唱歌的满口信天游的味儿。且不论菜好不好吃,光这些就让我觉得钱花的值!看来偶也是个追求精神享受的主啊!
一顿狼吞虎咽下来,桌上的菜扫光光,临走前还想灌两瓶菊花茶走,因为这茶钱每人算了三块呢,丫的真会赚!出门一看,乌云散了,太阳公公露出笑脸,好,又可以继续上午的计划了。这时大家一致决定不去香蜜湖了,去旁边的一个水上乐园玩,雨过天晴,水上乐园应该别有一番风味。因为不远(大概一站路吧),所以我们决定步行前往,真是倒霉,到了之后发现此水上乐园因为管理不善,倒闭了,生气。没办法,只能返回香蜜湖碰运气,看太阳公公出来之后游乐设施是不是又可以开放了。运气依然不佳,设备维修!此时已是中午两点左右,要想再去下一个游玩处,是没可能的了,看来只能打道回府研究古文化了。
虽说来深之前没想过要去哪儿游完,只想会会老同学就好了,可经过这半天的折腾,心情还是down了下来。没出来玩可能还好些,可出来了,哪儿也没玩成,心里难免不舒服。回去的时候,我坚持要坐地铁,来深圳总不能啥都没经历吧,好得咱也感受一下现代化的交通工具嘛,呵呵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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深圳之行(一)
2006-09-05
一直想去深圳,想去会会那帮日思夜想的哥们姐们,可太多原因,终没成行。这次突然冒出想去的念头,并且趁念头还没消失之前迅速买了票,通知了各方接待人员,虽然最后有点后悔这么冒冒然,但所有准备工作都已妥当,我不能不去。
(一)深圳之行第一天
由于没买到卧铺票,只好忍耐着坐票的硬板凳,自从上研以来,这是首次坐硬座外出。虽只有12个小时,可还是把我折腾的够呛,到凌晨时,看着疲惫的人们东倒西歪,坐着都睡的那么香,我困意十足却睡不着,睁着眼睛不知道做什么,手捧着小说却看不下去,那个痛苦啊!当时就纳闷,自己怎么啦,放着学校的好日子不过,受这等苦来着。好得12个小时并不是特别长,上午九点半,车终于到了深圳站。下车时有点兴奋,一是因为马上就要见到阔别两年的兄弟姐妹们,二是终于可以亲密接触这座著名的城市了。
兄弟和八戒来接站。我有点紧张,两年了,他们变了吗?我能一眼就认出他们吗?我们还能如从前那样谈笑风生吗?我生怕见到他们时认不出来或者认出来了却无言以对,那可怎么办?后来证明我是杞人忧天。见到他们的霎那,我就笑了,一切依然那么熟悉,兄弟一点都没变,八戒就头发短了点。我还是可以毫无顾忌地向他们撒娇、发脾气,而他们仍然像以前那样损我却那样的口是心非。
按计划好的先去FSK,可能是由于坐了一夜的火车太疲劳,也可能是由于去FSK的路程太遥远,总之当我到达目的地,看到那么多人,那么多车,到处尘土飞扬时,心情很差,深圳给我的第一印象非常糟糕。
小憩片刻,等楚楚来了我们就前往饭店FB。左挑右挑,最后挑中一个酒楼,我心里咯噔了一下,这得花多少钱啊,在学校从没上过酒楼,这这这,虽然是他们请客,可也太过奢侈了吧。心想,我一定要大吃一顿,最大程度地赚回来。可事实证明酒楼是外表优于内秀,豪华的装修,一流的服务,可菜不咋地,特别是那个类似酱油的熟地排骨汤,我怎么喝都喝不出它名贵的味儿,还不如西红柿蛋汤来的好喝,看来我是典型的乡巴佬,哈哈。
下午的活动便是研究古文化,时尚一点的说法就是搓麻将。我对这个活动的热衷是因为我想短时间内发笔小财,力争把兄弟们手中的零钱全汇集于我的小包当中。家乡有句老话叫:桥猪王爷手,这一点都没错,技术最差的我居然赢了个满堂彩,虽然这和楚楚这个高手的指点是分不开的,但我始终认为我的手气占了七分,想来什么就来什么,清一色,碰碰胡,我以为这下学费有着落了,笑到脸都抽筋了。
赢了二十几块钱,离学费还有距离,可我已经很满足了。由于他们约好和别人踢球,我们暂时中止了研究古文化,前往龙华广场。作为最大的赢家,我豪爽地付了打的费,后来发现我被司机宰了,可恶!
趁他们踢球时,我和兄弟去小强家做客。见到了传说中的强嫂,外瑞漂漂,一看就知道是个贤惠的女子,笑起来有个可爱的酒窝,小强有福气啊。本科时小强是班上公认人缘最好的人,特别是女生缘,这倒不是因为他帅气的外表以及强壮的muscle,而是他的热心。不管是谁,只要有需要,只要在他力所能及的范围之内,他都会全力帮忙,于是他理所当然地成为女生们的搬运工、护花使者等等,需要苦力时第一时间想到小强就对了,呵呵。
到六点多时他们踢球结束,顾不上洗澡换衣,填肚子要紧。有了午餐的教训,我们决定找家实惠又好吃的地儿,最后选了一家湘菜馆。还是湖南菜好吃啊,酸菜鱼,铁板土豆,爆炒脆肚等等,比那个高档的熟地汤好吃多了。看来没钱也有没钱的乐趣,许多事情比如吃饭这点上,我们有着有钱人体会不到的满足。所以没钱怕什么,吃我们的饭,让有钱人喝熟地汤去吧!
夜幕降临,我沉沉地睡去,深圳之行第一天,在我的美梦中结束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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丢人了
2006-08-29
一般人常讲,长的丑不是你的错,出来吓人就是你的不对了
而我是,有知识没文化不是你的错,自己不好好藏着而出来丢人现眼就是你的错了
我深知自己文化底蕴很差,差到基本常识都不懂,当年的语文、历史、地理等成绩就足以证明这一点。我很羡慕那些可以谈古论今,引经据典,出口成章的人,男的显得有才识,女的显得优雅贤淑,我从来没有期望能够入此行列。
有自知之明是好的,可难免也有“不知”的时候。看到别人一篇篇才气十足的文章被人瞻仰,我也心痒痒地开始在论坛上写所谓的心情日记。于是,丢人了。把别人回帖中一个非常非常基本的常识,领会成反的意思,还沾沾自喜地引入到自己的帖子当中,结果讽刺到了自己也就罢了,还要忍受那些熟悉或者不熟悉的人对我的耻笑。内心受到严重的刺激,浑身冒冷汗,想立刻钻到地缝当中去。
常立志,立长志!摆在这里,记住了!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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发型
2006-08-27
一直都是这个发型,黑色,直发。
同学们非烫即染,可我还是坚守着自己这个又老又土的发型,说不清是为什么,或许只是不敢轻易地改变自己,害怕换了形象,我还能是我吗?
上研以来只剪过两次头发,都是在心情极其不好的情况下。第一次是在研一的深秋,只记得那时心中压抑极了,整日只想哭,任何人都觉得陌生,在犹豫、挣扎之后,决定剪断那一头情丝,给自己一个逃脱伤心的借口,从此天涯陌路,随着那千丝万缕的头发,一一落下;第二次是在研二的十月,不成熟的心态,不成熟的情感,不成熟的举动,不成熟的思想,又是压抑的只想逃避现实,终于又拿头发做文章,希望能够放下一切,清清爽爽,不再有那么多的负累。
又一年过去了,头发蹭蹭蹭地长到及腰了,因为天气热,加上头发蓬松且有点自然卷,不得不将其盘起来。转眼又是秋天,我是不是该去换个发型了呢?
为谁剪短我的发?为谁愿意走天涯?花开花落,春秋冬夏,我爱的人他在哪?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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回忆
2006-06-02
(序)
关上音乐。
深夜,安静,整个世界只有敲键盘的声音和闹钟的滴答声。
这样安静的夜容易让人思绪蔓延,心底很多回忆此刻翻出,记录在此,献给刚刚毕业的学长们。
(一)关于小冯
认识时间:03年冬天
认识地点:16舍楼下
认识原因:详见下文
认识动机:绝对单纯
初次见到小冯,是在他们寝室楼下。对于这位小丸一门心思想给他介绍女朋友的男生,我一直比较好奇,到底优秀到什么程度,值得俺们家皮皮对他这么上心?在一次研究英语单词快要抓狂之后,俺突发其想,这位冯姓男士不是号称狂爱学习嘛,可否让其成为俺的自习盟友?这样,在有人督促的情况下,特别是个学习狂的督促之下,俺就能保证自习时间了,那俺不是就能过六级了?决定一出,立即实施。于是不顾淑女的矜持,给当时俺还称其为学长对其必恭必敬的小冯发出了第一个信息,得到肯定的答复之后,出现了本文开头的那一幕,俺到了他们宿舍楼下。哦,此处交代一下,去他们宿舍楼下是因为俺要请他到堕落街吃饭,以感谢他对我学习上的支持。其实,俺对此顿饭一直耿耿于怀,这男生和女生第一次相识,虽然不是相亲,虽然是女生有事相求,但男生请吃饭难道不是天经地义的吗?那时俺肯定脑子进水有点潮湿,这顿饭也不知道后来蹭回来了没有,要没蹭回来,以后得上沈阳讨去,咔咔。
跑题了,继续继续。想不起当时俺发那个信息时有没有其他不纯的动机了。也许,大概,不一定吧,在发信息的那刹那,俺可能也想了,如果是个帅哥,或许可以一箭双雕,嘿嘿。
事实证明,小冯同志确实可以称的上是帅哥,尽管俺后来对他的身材颇有意见。但是,俺可以对着电灯泡发誓,俺见到小冯同志的那瞬间,绝对没有想过一箭双雕的事,因为,当时,俺一心想着去堕落街哪一家吃饭的问题,俺心想,nnd,如果要俺请贵的,那俺就说忘带钱包了,坚决不掏钱。
又跑题了,这思绪飘得啊。
(此处省略五千字)如果再这么鸡毛蒜皮地回忆下去,那估计写到天亮也写不完,虽然俺有意要打造本博客第一长篇,但也不能太牺牲俺的睡眠时间吧?
言归正状。小冯已经离校了,我没有问他确切的离校时间,因为我不想去送他。他说过,他想静悄悄的走,他怕离别的场面。那么好吧,我知道我会哭的,与其给他留个哭泣的背影,还不如在他记忆里留下永恒的笑容。况且,我也不知道如果我在火车前嚎啕大哭,娟娟姐会怎么想?
师傅走了,刘德华也走了,路过研究生院,再也没有让我进去坐坐的冲动。屋子还是那个屋子,可人已不是那些旧人,物是人非,多瞧两眼都会觉得伤感。05年最热的夏日,一起笑一起玩一起闹过,而今夏,溜冰场上少了往日的欢声笑语,游泳池畔难再见到熟悉的身影,我,一人,或许只会窝在实验室,为了能顺利毕业而埋头做实验吧。
最难忘的应属那个夏日的午后,在医院与小冯、师傅、刘德华促膝长谈的那天。在那个过道上,我们笑着闹着,让华仔暂时忘了疾病的苦恼。那时,我不再是学妹,大家毫无顾忌,分享着彼此的心事,那个午后,我知道,你们是真的把我当朋友。
我太困了,改天再写,回忆暂停。







